签订合同、正规收债、合法要账,让您更放心!请咨询:15999807277

15999807277

24小时服务热线:

专业处理债权债务,判决后再执行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 重庆收账公司​下列景象可认定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详细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下列景象可认定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重庆收账公司下列景象可认定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一是购买住房和车辆、装饰、休闲旅行、投资等金额较大的支出;

二是夫妻一方因参与教育训练、接受严重医疗服务所付出的费用;

三是夫妻一方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所付出的出国、私立教育、医疗、资助子女成婚等,以及为履行奉养责任所付出的费用。

 非举债爱人可以说明以上大宗支出资金来源的在外。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