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交给时刻怎么承认?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给产品并选用快递物流方法交给的,收货人的签收时刻为交给时刻。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供给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据或许什物凭据中载明的时刻为供给服务时刻;前述凭据没有载明时刻或许载明时刻与实践供给服务时刻不一致的,以实践供给服务的时刻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选用在线传输方法交给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可以检索辨认的时刻为交给时刻。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给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方法、时刻还有约好的,按照其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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