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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必要为其偿还?法官说法来了重庆收账公司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必要为其偿还?法官说法来了 小区居民陈、李夫妇的独生儿子李意外逝世,留下了50多万元巨债和两个幼小的孙子。 听说李走了,债主们纷繁拿着借单找到陈,十万、五万、四万、两万……二十多张借单,记录了李欠下的67万元债务。 陈看到欠条后说:“我们挣的都是血汗钱,只要有我儿子的签字,我都认,绝不欠一分钱。” 拿到儿子20余万元的逝世补偿款,加上自己的积蓄,陈淑梅还了50万元,剩余的17万元债务,陈夫妇俩坚持打零工、卖包子馒头替子还账如今,总算还清了债务。陈也因遵循诚信、品德情趣崇高,被我们亲热地称为“包子婆婆”。 “婆婆”陈在儿子逝世后,主动偿还儿子身前欠下的巨额债务,其诚信行为值得点赞,这也是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的有力体现。 法律上,子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债务应自己承当,父母不必偿还。父母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产业也是独立的。成年子女欠的债务,父母在法律上没有偿还的责任。可是假如父母承继了子女的遗产的,则需求在承继的遗产规划内承当其债务的偿还责任,超出遗产规划的债务,则不需求承当。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作为法院工作者,我们也呼吁失期被执行人应当诚笃守信,自觉履行责任,一起树立杰出社会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承继人以所得遗产实践价值为限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承继人抛弃承继的,对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能够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阻止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