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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收债公司遗产再次偿还后债务怎样处理东莞收债公司遗产再次偿还后债务怎样处理 遗产不行还债,继承人要自己贴钱吗? 不用! 法则明确规矩: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仅以所得遗产的实践价值为限。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若被继承人生前有未还清的债务,继承人需先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当遗产悉数用于还债后,剩余未清偿的部分,继承人无需额定承担。 举个比如:父亲去世时留下20万遗产,但生前欠了30万债务。继承人用20万遗产还债后,剩余的10万债务,继承人没有法定偿还义务(除非自愿承担)。 这条规矩的中心是“有限责任”,既保证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父债子偿”的传统观念对继承人形成不合理担负。 总结:遗产偿债以实践继承产业为上限,超出部分法则不强制,自愿偿还属破例。 本文由东莞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