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务,包括以下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务,包括:
(1)根据个人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务。如雇佣、托付、租借等合同所生债务;
(2)专为特定债务人利益而存在的债务。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务;
(3)不作为债务。例如,竞业禁止约好;归于从权力的债务;确保债务不得独自让与;
(4)但从权力可与主权力别离而独自存在的,能够转让。例如现已产生的利息债务能够与本金债务相别离而独自让与;
(5)按照当事人的约好不得转让的债务。当事人在合同中能够特别约好禁止相对方转让债务的内容,该约好同其他条款相同,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此种债务不具有可让与性;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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